对赌协议中的税务处理与风控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24-06-20 18:09:08
对赌协议中的税务处理与风控,应该要怎么做
在投资领域,对赌协议广为使用,是维护投资者权益、规避不确定性风险的一种重要机制。但对赌协议涉及税务处理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缺乏统一明确的法规指引,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税务风险和不确定性。本文将全面解析对赌协议的概念、现状、税务处理争议以及应对之策,为读者厘清对赌协议的纷繁表象,把脉其中的税务实务。
01、对赌协议的概念与运作机理
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指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受让方与出让方就未来不确定情况进行约定,如约定条件实现,受让方需向出让方让渡约定股权份额或支付相应现金补偿;反之则由出让方作出相应利益让渡。换言之,对赌协议实质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或有对价安排,旨在就未来不确定情况进行补偿。
02、对赌协议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1.证监会持认可态度
我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明确规定,采取基于未来收益预期进行评估估值的,上市公司应在重组后3年内披露实际盈利情况,并由交易对方对实际利润不足预期的部分签订明确补偿协议。这为对赌协议的适用奠定了政策基础。
2.司法实践中被接纳
2012年的"赴海投资案",最高法在再审判决中推翻了下级法院对对赌条款无效的判决,改判香港迪*公司按对赌条款向赴海投资支付补偿款,实现了对赌协议在司法层面的"合法化突破"。
03、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争议焦点
1.捐赠说: 认为补偿款性质为捐赠,支付方不得扣除,接受方需缴纳所得税;
2.违约金说: 认为补偿款为违约金,支付方可扣除,接受方需缴纳所得税;
3.保证合同说: 认为补偿是盈利保证的履行,需判断是否可扣除;
4.合同价款调整说: 认为补偿是合同价款调整,接受方冲减投资成本,支付方冲减收入;
5.金融衍生工具说: 认为补偿为嵌入衍生工具,可作投资收益或损失。
上述5种观点中,捐赠说对纳税人最不利,合同价款调整说对纳税人最有利。
04、案例解析:W企业对赌案
案情概述:
W企业2016年收购R公司持有Y公司20%股份,2017年Y公司业绩未达预期,R公司向W公司支付160万元补偿款。W企业将其冲减了对Y公司投资成本,但税务机关要求计入当期收入纳税。
评析重点:
1.税务机关的立场
引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条款,明确企业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认为W企业不应将补偿款冲减投资成本,而应作为当期收入缴纳所得税。
2.争议焦点
W企业认为对赌协议属于整体股权转让行为,补偿款应冲减投资成本。税务机关按一般股权投资收益处理,形成分歧。
3.结果分析
税务机关责令W企业补缴所得税及滞纳金,表明税务机关不认可合同价款调整说,对赌补偿款不得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05、企业应对策略与建议
1.签订协议时统筹规划合同、财务、税务事项,对无法可靠计量的收入不作当期纳税申报;
2.充分与税务机关沟通,争取支持;
3.关注地方税务机关如海南省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政策,借鉴处理经验;
4.完善内部控制,防范税务风险隐患;
5.在对赌协议的合同设计上注意合规性。
总结:
对赌协议作为维护投资方权益的机制,其税务处理在我国仍处于法规空白期,存在巨大的争议和不确定性。企业应审慎评估税务风险,防范合规隐患,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沟通,并关注地方性政策动向,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未来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统一明确立法,将成为化解争议、规范交易秩序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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