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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现场检查怎么查?

来源:他山咨询发布时间:2023-09-22 15:18:08

“双随机”现场检查怎么查?

  一 、现场检查的定义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中称现场检查,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和机构(以下统称“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检查对象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二 、现场检查的实施主体

  第一,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九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下列市场主体

  实施检查:(一)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与申请证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订立上市协议,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市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上市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自律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包括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内容;通过上述规定可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都可以对上市公司实施现场检查。

  三 、现场检查的依据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证监发〔2015〕80号)《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上市部函〔2020〕1047号);《关于推进证券期货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5]25号);《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证监发[2015]25号);《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证监会函[2016]508号);《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证监会公告[2015]25号)。

  四、检查的方式、比例

  在“双随机”的政策指引下,各地证监局将随机抽取名单,开展现场检查。以北京证监局2022年现场检查为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已完成2022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

  在确定检查对象时,一般会将依法被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公司、有初步证据、线索明显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最近3年受过现场检查的公司等等这些检查对象予以剔除。

  现场检查的家数比例一般为不低于2%。如北京证监局,截至2021年末,北京辖区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共计413家,按照2%的抽取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9家。广东证监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辖区共有343家上市公司。按照《实施方案》中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2%的规定,2021年4月28日,广东证监局通过电脑程序随机抽取2021年度辖区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对象10家。

  抽取方式为随机抽取。如北京证监局,抽取工作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负责实施,于2022年5月24日以抽签方式随机产生检查对象、人员名单,我局纪检办派员监督,对抽取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广东证监局办公室、公司监管处、公司检查处参与抽取工作,广东证监局纪检办公室派员对抽取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见证。

  五、检查的内容

  在证监局确认抽查名单后,根据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内容,一般而言,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信息披露、处罚与诉讼等。如果被检查对象存在控制权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的,还会针对性检查内幕信息登记等情况。

  六 、现场检查的程序

  1、提前告知。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原则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检查对象,要求检查对象准备有关文件和资料,要求相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

  在出现重大紧急情况或者有显著证据证明提前告知检查对象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情况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不提前告知,实施突击检查。

  2、出示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3、人员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必要时,可以聘请证券服务机构予以协助。

  4、提供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十二条 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对象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检查人员提供检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5、现场检查。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十六条 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对有关文件、资料和情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确认并保证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七条 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对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进行查看,并检查有关采购、生产、销售、仓储、物流等文件和资料。检查人员需走访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上市公司应予以协助。

  6、制作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检查工作报告。在形成检查报告前,检查人员应当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情况听取检查对象及中介机构的解释说明,检查对象及中介机构可以就相关问题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据。

  7、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七条 检查对象以及现场检查中涉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并购重组当事人、中介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存在不配合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检查等违反本规则规定的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和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下列监督管理措施。

  8、复议或者诉讼。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9、出具处罚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采取前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应当向检查对象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并抄送证券交易所。检查对象应当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提交整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三条 检查对象应当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整改报告。

  七 、现场检查的启动时间

  以北京证监局为例,近两年北京证监局双随机开始时间分别为2021年12月30日公布《关于北京证监局2021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情况的公告》,2022年12月22日公布《关于北京证监局2022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情况的公告》。

  八 、现场检查的主要违规问题

  1、关于三会运作问题

公司
问题
时间
宁波MNH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1 日,宁波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宁波MNH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甬证监函[2022]132 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宁波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 3 项会计处理不符合公司会计制度, 部分董事、监事有未出席股东大会情况,两次董事会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会议召开方式与公告披露不符。
2022年
深圳市MJH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9 年董事会部分会议未记录相关人员发言要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022年
深圳市JYKJ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2日内发出,不符合你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2019年
ZGG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有待提升。一是部分总裁办公会存在纪要不完备、无相关附件、无出席人员签字等情形。二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善,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规定。
2017年
HSK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你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违反了《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相关规定。
2020年

ZTHX股份有限公司、新疆FLD公司

公司治理及内控规范方面
①ZTH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 2015 年仅召开一次会议,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 14 条“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的规定不符。
②新疆FLD公司治理及内控规范方面问题
A、新疆FLD目前仍沿用其股东浙江FLD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由于《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规定存在差异,新疆FLD目前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二是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职责划分不明确,缺乏议事规则。目前新疆FLD的日常事项主要通过董事长办公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决策,但二者无明确职责划分无相关议事规则。三是公司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印章管理制度》。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有合同专用章两枚,分别用于以公司名义签发的粘胶纤维产品销售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目前公司对所有合同均使用合同专用章 2,合同专用章 1 已封存,但公司未对《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B、经抽查发现,公司 2016 年与HM市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上盖有公司公章,但未按照公司《用印管理制度》规定在用印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C、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有待完善。
一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无会议记录。不符合《公司法》第 48 条及第 55条相关规定。二是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吴XX代张XX进行投票但未见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三是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2016 年各开过一次监事会,但未对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存档。
2016年

  2、关于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公司
问题
时间
LBT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66) 分项目累计投入信息披露不准确,因公司将2021 年度的合作研发费从研发项目错误记录为生产项目, 导致“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与“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 分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投资进度信息披露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 第十二条的规定。
2022年
浙江HDKJ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变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用途的情形。
2022年
深圳市JYKJ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使用募集资金1.6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于2017年5月11日使用募集资金5,698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但未对上述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的相关规定。2017年5月15日,你公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019年
新疆ZTHX股份有限公司
①ZTHX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规定存在冲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制度”,每一笔募集资金的使用均需由财务资产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批;《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对资金的使用根据金额大小进行分层审批,资金在同一公司不同账户之间的调拨仅需财务总监审批,且该制度并未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进行单独规定。
②经抽查,ZTHX多次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农行账户而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批,而是根据《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按照资金在同一公司不同账户之间的调拨程序进行审批,与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符。
2016年
DSSD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9 日,你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2, 445.65 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偿还债务” 的自筹资金。直到 2016 年 1月 25 日,你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公司以 3, 032.6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决策程序倒置,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置换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的有关规定。此外,你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未经董事会审批,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的规定。
2016年

  3、关于内控制度问题

公司
问题
时间
MHZY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存在未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资助金额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对资助款项逾期的资助对象继续追加提供财务资助、未就其他股东不能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资助对象资不抵债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等不规范的问题,且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条、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2023年
ZGG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公司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对子公司和教育板块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不衔接,存在有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
第二,个别子公司管控和内控存在缺陷。一是自2016年7月公司前任总裁离职至2017年11月,公司在GKJY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无董事席位,对其控制力较弱。二是2017年6月前,除委派财务总监外,公司未对并表子公司GLR(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进行直接管理;其盈利能力和管控水平较差,无法完成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公司对上述两家子公司管控和内控存在有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第三,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完善。一是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审批权限规定不清晰,公司章程也未规定总裁的审批权限。二是公司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而公司现行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则尚未进行跟进修订。
第四,部分事项未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2017年设立GK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GKGR江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XX4家子公司,以及收购YTJ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审批流程与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完全一致。
2017年
深圳HL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与GJDW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GW客服中心”)签订了金额为3,916.09万元(含税)的95598呼叫平台软硬件系统集成项目,于2014年12月30日取得终验报告。根据你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前述业务应在取得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但你公司除在2013年第一阶段项目验收时确认1004.12万元收入外(软件部分),将剩余2,342.96万元收入(硬件部分)确认在2015年(对应结转成本分别为1,709.61万元)。
你公司提交的资料及客户GW客服中心的回函显示,该项目大部分硬件设备的到货时间虽在2014年前,但全部工作直至2015年5月才完成。你公司作为项目的施工方,业务部门无法提供工作日志、工程进度表等直接反映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的书面资料;财务部门也未及时跟进业务进度,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公司重大项目管理制度缺失或未能有效实施,重大合同的管理及控制方面存在明显薄弱环节。
2016年

  4、关于会计处理问题

公司
问题
时间
山西ZDYY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一是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公司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医药经营资质的经销商,经销商收到相应药品时确认营业收入。但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发货单即确认销售收入,未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二是子公司DDYC未针对收入确认建立有效内控。DDYC未对客户是否收货、产品是否验收合格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未对客户收货回执、客户验收合格证明等重要资料进行收集和归档。
2023年
HXJ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是研发费用未严格划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化支出,导致部分已研发形成并出售的软件产品的收入、成本不配比;二是个别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三是存货减值测试欠规范。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2018年
ZGG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对部分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计量和营业成本结转未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导致年审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报告,2016年季报、半年报披露存在披露不规范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2017年
深圳市JYKJ股份有限公司
(一)收入核算不规范。你公司以取得客户签收凭证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但存在签收单据流转不及时,导致部分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况。
(二)政府补助核算不规范。2012年2月,你公司收到CLTX网络管理平台项目相关政府补助60万元,并于2017年7月通过该项目的相关验收,但你公司于2018年1月才结转至其他收益。
(三)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2018年你公司以1元对价受让广东YCH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CH)15%股权,并承接转让方未缴付的出资义务。你公司应于股权登记完毕之日起15日内缴纳首期出资75万元,另外75万元出资义务在10年内缴清。2018年4月,该项股权投资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但你公司至今未予以财务核算。
2019年
深圳市YWG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是将生产性非正常物料消耗计入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虚增利润。YWG2012年将1,137.82万元非正常消耗的物料计入开发支出,而非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虚增资产(开发支出)1,137.82万元,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67.15(税后影响,下同)万元。二是政府补助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YWG通过某项目获取1600万元的政府补助,政府批文及相关审计、验收报告显示,该政府补助应划分为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而YWG将前述补助按照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进行核算,对2013、2014年的影响金额分别为544万元和773.5万元。三是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会计差错追溯调整错误。YWG2014年对ZJCL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JCL”)控股后,聘请中介机构对该公司进行了审计,根据审定报表应确认的收益与2012年参股后实际确认的收益差异金额为321.92万元,YWG将相关差异直接调整在2014年度而未予以追溯调整。
2016年
深圳HL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技术服务费收入核算不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你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提供技术服务获取的收入应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据后予以确认。检查发现,你公司2014年分别与JSDL公司、GWXZ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信息TX分公司和江苏省电力公司NTGD公司四家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你公司于2014年提供了相关服务,并取得了客户的确认单,涉及交易金额为270.46万元,对应成本为177.52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为79万元。对于前述已取得客户确认单的技术服务收入,你公司未按照会计政策的规定在2014年确认收入,而是将相关收入确认在2015年度。
2016年
ZGBA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一、对GML金矿摊销计提、资产减值测试不规范
1、问题描述:(1)公司《采矿许可证》显示有效期为 2012 年 3 月至 2024 年 10 月,在2016 年开始对该采矿权按照 10 年进行直线摊销,摊销期超出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剩余有效年限。(2)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2 年 3 月 31 日颁发给公司的《采矿许可证》中规定的生产规模 66 万吨/年,且 2016 年该金矿的选矿回收率实际只有 49.5%,上述数据与减值测试使用的预测值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对GML金矿进行减值测试时,未考虑使用超采产能和预测选矿回收率的合理性。对其他应收款—鹏远新材、潘XX的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

1、问题描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账上列示的“其他应收款-潘XX”、“其他应收款-PYXC”两笔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均超过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单项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单项金额重大,且潘XX和PYXC多次违约,上述两笔其他应收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公司在 2016 年年末仍将上述两笔其他应收款作为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司会计政策不符,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2018年

  5、关于信息披露的问题

公司
问题
时间
JYGF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按规定披露。2020 年 8 月 12 日,你公司向南京JZJH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ZJH)转账 4000 万元,(2020年) 8 月 13 日JZJH将前述款项转回至你公司。你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XX实际控制JZJH,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七十一条规定,JZJH为你公司的关联法人,前述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你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在 2020年年报中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第四十八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 17 号)第四十条。
2022年
HXJ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信息披露不规范。一是2017年年度报告内,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两笔借款担保、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达到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35%这两重大事项,公司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未发布临时公告;二是公司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一笔3000万元保本理财收益率和收益金额错误;三是公司2017年年报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未完整披露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关联方。
2018年
HSK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担保未及时披露
你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生一笔为西藏XTW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1,520 万美元的关联担保,但未及时披露,直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才予以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Haisstian advisors(塞舌尔)公司为你公司关联公司,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HSK药业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于 2018 年 9 月10 日与塞舌尔公司签订《资金借贷协议》,向其拆入资金 3,489,800 美元。对该关联交易事项, 你公司直至 2020 年 5 月 9 日才予以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信息的规定。
(三)前五大供应商信息没有合并披露
你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山东YKXX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大供应商泰州CGFW外包有限公司、第四大供应商山东RHXX科技有限公司均受同一家公司控制,但在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未进行合并披露。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二十七条“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的规定。
2020年
新疆ZTHX股份有限公司
①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不完整
公司 2015 年年报重要事项部分对“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公司向中泰集团申请并实际接收财务资助 4.5 亿元。实际除上述披露金额外, 2015 年 1 月 8月,中泰集团还向ZTGF多次提供短期财务资助,拆借时间两日至两月不等,短期财务资助发生额合计 79,990 万元,均未签署协议,上述财务资助均归还,但未计利息费用,也未在公司年度报告“关联方资金拆借”中均未予披露。
②多计财务资助利息收入
2015 年 11 月,公司向参股公司SXNY提供财务资助 10 亿元,同时收回5.4 亿元,实际提供 4.6 亿元。年末,公司按照 10 亿元为基数计提财务资助利息收入,多计利息收入 258.38 万元。
③下属子公司个别资产权属不清晰
为解决项目建设新进员工住宿问题, 2013 年 8 月,子公司TKX能化与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企业团购集资统建住房认购合同书》及《企业团购集资统建住房分批退转框架协议书》, 由TKX能化认购 654 套集资统建住房作为员工宿舍。合同约定如员工自愿直接向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该房屋的,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直接和公司批准购买的员工进行正常房屋交易并办理合法手续。原由公司支付的房款,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直接和公司批准购买的员工进行正常房屋交易并办理合法手续。原由公司支付的房款,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公司员工支付的房款后即逐一退还公司。且约定,经公司员工认购后,若 654 套房屋还有剩余,则剩余房屋作为公司员工宿舍,届时再按公司要求办理正常手续。截至 2015 年末,相关购房款 1.18 亿元长期挂账“预付账款—托克逊县住房和成乡建设局”。上述集资房目前权属不清晰。
④个别子公司会计核算未保持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
子公司金富纱业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企业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4〕 433 号文)规定,当新疆棉花价格高于同期进口棉价格 1,500 元/吨时,享受使用新疆棉(含粘胶纤维)每吨补贴 800 元的优惠政策,且当年补贴资金于次年审核拨付、金富纱业计提该项原料补贴的具体处理为:2015 年 1-3 月按月计提,计提金额为当月销售数量×800元/吨计算;4-6 月末均未计提;7 月集中补提 4-6 月补贴;8 月补提 7-8 月原料补贴;9 月对 1-9 月计提的原料补贴吨数进行调整;10 月对 9 月的调整重新冲回;11 月未计提;12 月集中计提 10-12 月原料补贴。2016 年 1-6 月则均未计提。
上述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新疆棉花价格采用自治区发改委公布的当年度新疆地产棉价格信息测算确定,该价格通常在下半年才能确定,故公司在年初就开始计提依据不充分,计提不谨慎;二是公司对原料补贴的会计处理较为随意,月度、年度均未保持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和可比性。
⑤部分子公司存货减值测试不准确或不谨慎
子公司JFSY产品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及会计师未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 部分财务列报不准确
公司对圣雄的财务资助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而非“其他应收款”。
2016年
上海KPKJ股份有限公司
一、定期报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1、情况说明
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二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第 5 款第(5)条“关联方资金拆借”中详细披露了公司向控股股东昆明市JTTZ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拆入 9,500 万元,而在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四项“重大关联交易”第四款“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第 2 条中部分内容披露不完整。
二、关联借款展期情况披露不及时
1、情况说明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借款事项,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为了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控股股东在 2016 年上述借款到期后同意给予展期 年。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借款展期情况,但在借款展期时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2017年
WXN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存在缺陷
(一)你公司2018年12月18日开始向参股公司合肥WXN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及咨询等服务, 2019年6月订立相关合同。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发生前,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相关交易。
(二) 你公司2019年半年报、三季报未考虑上述交易联营企业之间未实现利润的抵销,错报收入分别为0.92亿元、 1.35亿元,错报净利润分别为0.92亿元、1.35亿元。
2.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份额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持有YG(固安) 科技有限公司53.73%股权,但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披露的少数股东股权份额与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依据的少数股东股权份额不一致,未披露产生比例差异的原因,未完整说明股权结构信息,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1年

  6、公司独立性

公司
问题
时间
HLXC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8 年出售上海华能大厦房产、2019年出售广州ZJTZ大厦房产等重大事项在审议决策流程上均以控股股东安徽HLJT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为前提,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72 条规定。请你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022年
CDLL股份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WXSN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财务活动,且未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如实披露。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第五十一条、第七十一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
HSK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严重混同。你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四川ZXH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MC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西藏XTW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管理、财务和经营事务均由你公司负责办理,相关事务在上市公司办公系统流转审批,印章由上市公司人员保管。
2020年
新疆ZTHX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独立性不足
①在财务核算方面,ZTJT及其下属公司使用股份公司 SAP 系统,设立了 8 个帐套,不利于财务独立核算、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
②资金支付审批方面,经抽查发现, 2013 年 10 月子公司TKX能化向股份公司借款 1.33 亿元,财务资助审批表上财务资产部主管领导签署人为 2012 年末已调任集团公司董事及总会计师孙润兰。
③资金管理方面,检查发现,公司部分银行预留印鉴未及时变更,个人印鉴仍为 2012 年末已调任集团公司董事及总会计师孙XX,存在合规和操作风险。
2016年

  7、其他问题

公司
问题
时间
HSK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未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在内幕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且公司获取政府补助时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2020年
新疆ZTHX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无本人签名、内幕信息登记事项不全面(仅限于定期报告和再融资事项,对于重大投资和重大合同未予以登记)等问题,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管理要求。
2016年
江苏LKFW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商誉减值测试工作不审慎
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3 中,“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数据披露存在差错,披露数据合计为20. 54亿元,较准确数据少计2.95亿元。2018年审计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同样问题。
2020年

  “双随机”检查,各地证监局每年都会组织实施。据小编了解,很多上市公司都在提前准备,一方面排查公司日常的违规隐患,另一方面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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